正规的收据应包括妥善措辞的填写项目,如“收款方”用以指代支付款项的有关人士,即还款或付款方;
同时亦需填入“付款方”,明确指明受领现金的相关人员。
而在书写收据的范围中,也需要仔细注明交付的具体原因、事项以及履行的日期。
在此基础上,
保证收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往往取决于双方的签字确认,因此须由“收款方”与“付款方”或负责处理此事的相关代表共同签署,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和法律价值。《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
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