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实施。
倘若某人被判决依法拘禁
限制人身自由、或在今后tresyears以下的固定时期内受罚爱
法律制裁,同时其行为的性质满足以下各项条件时,才有可能被判以
缓刑,但这仅限于以下人群:
尚未达到成年年龄的公民、正处于孕期的母亲或是年岁超过75之人。
在此种情况下,只有明确确认以下几点才能做出这样的决定:
其一,
犯罪者的情节比较轻微且相对而言不涉及严重社会危害事实;
其二,必须要有歉意及悔过之心的表现;
其三,经过认真的考核评估,已经基本消除再次
违法犯罪的风险;
最后,宣告缓刑并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严重的不良后果。
在宣布缓刑决定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对其进行限制,例如禁止其在
缓刑考验期间从事特定的活动,限制其在特定区域、场所中行动,以及与其特定人士之间的接触。
此外,若犯罪者被判处了
刑事附加刑,这种附加刑仍然需要依法执行。《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