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情况下,我们会进行相关
起诉动作。
在涉及到涉及帮助信息
网络犯罪的情况时,已经触发了
犯罪行为,这将导致我们对
当事人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
2.在此前提之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确实存在着某些特殊情况可能使得不起诉得到批准。
举例来说,当
执法机关在经过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之后,发现实际
证据依然不够充分且无法满足起诉所需的法律条件时,我们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策。
同样地,当被指控的
犯罪嫌疑人存在违反
刑事诉讼法保护规定的特定情况时,检察机构必须依法考虑是否做出不起诉决定。
另外,如果经过严格审查后,我们确定被指控者并未实施任何
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他们的行为未能达到应受
刑事追究的程度,检察官也有权做出不起诉的裁决。
最后,对于那些
犯罪情节轻微,依照
刑法法规应该免予惩罚甚至不需要予以
判刑的案件,我们同样具有决定是否做不起诉处理的权力。
至于
帮信罪,则需要承担一定的刑期,根据不同情节可能处于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处罚范围内,并且需要进行罚款或单项处罚。
总的说来,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一个独立的
罪名,针对那些明知别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
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各类非法帮助的个体的行为设定的制裁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