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司已经搬迁至新的办公地址,应当确保原有的劳动合约得以继续顺利执行。
例如,协助解决员工在住宿及
上下班途中的交通难题等事项,以此来保障员工能够按时上班并回家休息。
若已妥善处理上述事务,但员工仍然决定离职,则贵公司在法律层面无需支付任何薪资
补偿金。
然而,倘若贵公司难以持续
保证原有
劳动合同的执行,未能妥善解决住宿以及
上下班相关问题,并且与员工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若员工选择终止劳动合约,则有权获得一个月额外
工资的
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