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行业内,有一项明文规定,那就是仅具有
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备建筑业相关从业资格的人员,方能享有签署大型复杂项目的施工文件的权利。
个人通常情况下无法以其独立身份签署建筑项目
承包协议。
因此,建筑公司与个别的这种协议被认为是法律上无效的。《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
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