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针对参与
盗窃罪的
共犯所应判处之
刑罚而言,应依照盗窃罪的法律规定做出轻判。
具体司法实践中,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典》的严格规定,凡涉及对
公共财产或
私人财产未经许可而擅自
盗窃,且
情节严重者,无论其盗窃数量大小皆需给予以下
刑事处罚,包括
有期徒刑、
拘留或
管制三类;
更须额外受到罚款等相关
处罚。
此外,如果盗窃数额极其巨大或者涉及更为严重之情节,则可被判处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仍需接受
罚金的处罚。
参照刑
法规定,倘若盗窃公私财产价值在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即可认定为“
数额较大”;
金额若高达三万元至十万元,则属“
数额巨大”;
一旦超过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就应视为“
数额特别巨大”。
关于
偷盗罪的构成要素主要有四大方面:
(1)必须侵害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而此种
犯罪的主要对象往往都是动产。
但值得注意的是,不仅如此,与动产类似,例如房屋的门窗或是土地上生长的树木等亦可作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2)在客体要件方面,通常犯罪分子会通过秘密
窃取的方式将公私财务转变为他们自身所控制和掌握的资源,表现出
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行为特征。
(3)该罪行的主体可以是任何一般的自然人,因此只有自然人能够构成该犯罪的主体。
(4)犯罪人的主观意识是明确的直接故意,且明知其所偷的物品系他人或单位所有或者实际持有,并以
非法侵占为目的,而且通过实施偷盗财物的行为来实现这一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