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假如雇主单方面以口头方式降低员工薪酬,员工有权提起
劳资纠纷仲裁。
薪酬水平的调整并不代表着雇主有完全的决定权,必须经过与员工们充分协商达成共识之后方可生效。
若雇主未经协调便强行做出此类调整决策,无疑是无效的行为举止。
在此种情况下,遭受不公待遇的员工应果断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向雇主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
赔偿或恢复原有的薪酬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应当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