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乃是施工方依照相应条款约定完全完成自
承包工程起至验收合格且符合合同规定后,向发包方报请的关于最终工程成本的核算。而竣工决算是以实物数量及货币指标作为计量工具,全面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备阶段直至项目正式投入使用截止,其间所有建设费用,建设成效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的综合性报告书。其中主要的区别在于:首先,二者涉及的领域范畴有所不同:工程竣工结算是依据工程进度、
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以及工程增减量等多重因素办理的工程成本核算;而竣工决算是囊括了从项目筹资至竣工投产期间全体实际费用的全方位总结。其次,编制与审核人角色亦有差异:工程竣工结算乃由
承包商组织编制,发包方负责审查;至于竣工决算的相关文件编制任务则由建设单位牵头负责,再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审查,同时也需抄送至相关设计单位备案留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
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