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中,个人有权选择
提前辞职。归属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明确表明,员工如须提前
解除劳动关系,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过书面通知书的形式告知企业,即能实现这一目的。而那些处于
试用期阶段的员工,更是可于提前三日以同样方式通知企业,便可解除与该公司所签定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则代表了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商量后,确定了终期时间的劳动合同。然而如若用人单位有任何
违法行为的存在,比如未能为
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或者符合劳工条件,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薪资待遇等。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都可以依法解除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同时也有权要求其进行相应的
经济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获得这笔由企业发放的经济补偿,其具体金额将依据劳动者在当前公司工作的年份数,以及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
基本工资的原则来作出计算。至于试用期短于六个月的员工,他们则可以得到半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外补偿。如果这个员工的
月工资超过了他所在的直辖市、设立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发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三倍以上的话,那么在计算经济补偿的时候就需要参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计算。最后,需要提及的是,本次提到的“经济补偿”主要指的是“
经济补偿金”。它是指在劳动者在没有任何过错的前提下,当劳动合同被解除或者终止时,企业必须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笔金额较大的经济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