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抚养费用可以采取一次性的支付方案;
而如若暂时不具备一次性支付的资质,便可以采用按月或定时支付抚养费用的方式,亦或是根据季节或年度收益进行款项的支取。
抚养费用通常包括了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支出、医疗开支以及生活所需,在确定具体支付金额之时,
当事人双方可先行展开友好的协商,若能协定一致的话,便可按照协商所形成的共识来行使。
然而,若双方就抚养费用问题仍然存在分歧,那么法院将会参考考虑到子女的实际需求、双方所承担的经济压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诸多因素,进而进行全面的评估与把握,从而明确抚养费用的
交付标准。
一般来说,拥有稳定
收入来源的当事人,抚养费用以其每月的总收入为基础,比例大约在20%-30%之间,而照顾两位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其比例则可适当提升,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总收入的50%。
对于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当事人来说,他们的抚养费用将由当年的总收入或者该行业的平均收入作为基准,并且参照前述的比例予以测算和制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