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间的未成年子女,通常将与母亲居住生活,但是在母亲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他们也可以选择与父亲相处生活:(1)母亲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或是其他极其严重的健康问题,使子女无法与她共同生活;(2)虽然有
抚养条件,并且也没有尽到
抚养义务的可能,然而父亲却要求未成年子女必须与其共度时光;(3)鉴于某些特殊原因,比如母亲的行为不当等,子女确实无法再继续和母方共同生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