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称为“
帮信罪”,此项法律
罪名的主要含义是,当明知道存在他人正在运用信息网络来进行
犯罪的行为,而依然为之提供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以及网络存储服务等等在内的各种技术性支持;
同时也包括提供诸如广告推广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等在内的其他协助性的事项。
信息网络对于现代社会的繁荣与发展产生了深远且有力的影响,然而,在实际生活场景中,却有部分人恶意地利用这个庞大的网络来从事非法的
犯罪活动,因此,为了维护公正的秩序,对于这些
违法分子的
犯罪行为必须
追责,此类犯罪行为的
量刑标准通常是处以3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处罚,并且可能伴随
罚金的处罚措施。
对于因涉及到帮信罪而被判处6个月监禁的人员而言,能否获得
缓刑判决则需要考虑诸多具体的因素,如具体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认罪悔过态度是否真实诚恳、个人的主观恶意度大小、是否愿意主动向警方投案、是否曾
有前科纪录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