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即使是犯有错误的那一方,依然有权享有对于孩子的
监护与
抚养权利。若原夫妻双方得以友好商量并达成共识的话,那么犯有过错之一方也是完全可能担当起直接照料孩子重任的。然而若是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则法庭将会依据充满关爱和保护为优先原则来作出
仲裁结果。在这个过程中,法官会充分考虑到过错一方的过错程度来做出判决。通常,两岁以下的孩子,大多会被判给能够给予最好照顾和关爱母亲直接照顾。而当孩子超过两岁之后,如果父母方面未能达成关于
孩子抚养问题的合理协议,那么法庭将会根据所有相关因素按最高利益倾向于未成年子女的立场进行裁定。当孩子已经年长至八岁甚至以上的时候,家长们应该尊重并且听取他们自己的真实想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