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一房二卖情况下的
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可依据以下原则予以明确:
首先,若出卖方已就同一所房屋分别与后续购买者完成了合法的
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则该
房屋产权将依法确认为后买受人所有;
其次,若出卖方已对先前购买者成功进行了产权过户登记并在此之后再度与他人签订
购房协议的,那么该栋房屋的所有权应依法认定为前买受人所有,且出卖方在未经前买受人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再行出售此房产;
最后,当出卖方向两位购买者均未完成产权过户登记时,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属于出卖方所有。《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