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需处理涉拆租赁物业事项,则
拆迁方应负责与相关的被拆迁人和房屋租赁者签订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具体的补偿手段可采用货币形式或地产置换两种方式。
若因拆迁导致被拆迁人和租赁者解除了租赁合约,或者是由被拆迁人为租赁者提供了新的居住住所,那么拆迁方将会向被拆迁人作出
赔偿。
而如果被拆迁人和租赁者对于解除
租赁合同之事未能达成共识,则拆迁方必须为被拆迁人提供相应的房地产置换服务。
在实行
产权交换后,原租赁者有权继续承租现有的房屋,同时,被拆迁人也有义务与租赁者再次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拆迁方还需要向被拆迁人或租赁者支付搬迁津贴,以协助其搬离。
在过渡期间里,倘若被拆迁人或租赁者自己安排了新的居所,那么拆迁方应对其支付暂时的住宿补贴;
反之,倘若他们选择使用拆迁方提供的周转住房,则拆迁方无需为此支付任何费用。《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
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
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