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用人单位与员工正式
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将无权再为该员工履行
社会保险缴费义务。
若员工成功找寻到新的工作岗位并开始了新的职业生涯,员工可凭手中所持有的
离职证明文件,前往特定部门进行
社保迁移手续办理。
在此过程中,社会保险费由新
入职的公司持续承担。
如在未寻觅到新的就业机会之前,员工有权自由选择个人自主缴费或是选择终止
社保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
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
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