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越了期限的
劳动合同通常将被判定为无效。
当合同届满后,用人单位有义务尽快与
劳动者共同商讨
续签事宜,或依照法律规定正式解除双方的
劳动关系;
若是双方未能就续约达成共识,而劳动者却依旧坚持在原单位持续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则须依法为其支付相应的薪酬待遇,并可在此基础上跟劳动者进一步倡导和协商尽早完成续约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