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抚养孩子的过程中,对于具备稳定
收入来源的父母,他们应该按照每月至少其总收入20%-30%的标准来支付孩子的
抚养费,在承担了两个及以上小孩子的抚养义务时,所支付的抚养费用应适当上调,但是,上涨幅度必须控制在自月总收入的50%以内;
反之,若收不存在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抚养费用的具体额度可以参考当年度总收入或者是同业界的平均收入水平,并结合上述规定进行适当调整和确定。《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
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