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方需承担剩余贷款的偿还责任。
2.
按揭迁转:
指房贷尚未结清的房屋在交易过程中,买方接手后将继续依照原有
合同履行其对卖方的
还贷责任。
3.借款融通收购:
若卖方因经济原因无法提前还贷,且买方亦无法一次性筹措到位全额
购房款项,卖方可寻求第三方借款以实现
提前还款并解除
房屋抵押,这被称为“赎证”。《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
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
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
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
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
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