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事件中,夫妻各自拥有的
共有财产将会依据协议进行处置。
倘若协议无法达成共识,则由人
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按照关照子女、妇女以及无过失一方权益的基本原则做出裁决。
如果您希望在
离婚之际能够获得更多的
财产分配,便需要考量是否存在法定的多分财产的情况。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当各方
提出离婚并且在
离婚财产分割阶段内,如发现另一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有可能对其
财产分割产生不利影响:
其一,一方隐藏、转移、出售、摧毁或者挥霍夫妻共有的财产,即例如私自处分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地产。
其二,一方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意图侵吞对方财产,例如勾结外部人员伪造
虚假债务。
其三,一方犯下严重过错行为,譬如
重婚、与他人
同居、施行
家庭暴力、虐待、抛弃
家庭成员等恶劣行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