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无论采用
诉讼途径还是双方达成共识的
协议离婚方式,我们都具有
结婚和
离婚的基本权益。
即便是在夫妻关系中其中一方存在生理或心理上的残缺,这并不会给另一方提出离婚主张带来任何法律上的阻碍。
然而,在
婚姻破裂的过程中,如果有一方处于经济匮乏的境地,那么另一方应当尽可能提供适当程度的援助。
但是,对于那些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已经陷入植物人状态的特殊人群的婚姻状况,我们需要予以特别的关注与保护。
当某一方因为精神健康问题而被另一半请求离婚时,处理该情况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兼顾到婚姻自主的权利以及对患者进行有效治疗和妥善生活安置的实际需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