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约行为须得遵守约定原则,通知对方相关事宜,即
当事人一方如享有在法律规定下的解除权,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在此过程中,合同章印之解除时间自通知送达至另一方之日起生效。
此外,通知书应明确表述当
债务人未能于指定期间内全部清偿
欠款,合同便将自动终止。
然而若在此期间内债务人仍未能
履行义务,则合同将于约定日期结束时正式失效。
倘若对方对于解约事宜持有不同意见,则任何一方皆有权寻求司法程序或仲裁机关的裁决,以确认解约行为的有效性。《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
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
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
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
起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
起诉状副本或者
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