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父母中的任何一方拥有了
抚养权,那么实际上是这一方独自承担起对孩子的
抚养责任,因此
抚养费的概念便不再适用,因为我们通常所说的“抚养费”,通常针对的是未能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
然而在
离婚之后,如果子女是由其中一方直接抚养的话,那么另一方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即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
在此过程中,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决定抚养费用的数目以及负担期间长短的具体事宜,若协商无法取得成果,则最终由人
民法院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予以明确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