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
租赁合同的正式生效日期,将依照租赁合同本身的性质而定。
在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有权随时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对该合同进行解除;
同时,当解除通知抵达另一方之际,则意味着合同即刻解除生效。
然而,对于定期租赁合同而言,除非获得对方的明确同意,否则我们无法启动租赁合同的解除程序。《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