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问题在于,若您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款项被他人划走,无疑已经严重侵害了您作为财产所有者应有的权益,此时迅速采取法律手段
报案进行维权实属必要。
第二个方面需要探讨的是,倘若对方是在先行通过
盗窃等非法手段获取您的银行卡,进而迅速前往银行支取现金的行为,这种行径显然已经严重触犯了我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规定的核心
犯罪——
盗窃罪。
另一种情况则更为复杂:
倘若某人以
伪造或
变造的方式获取您的
身份证件和银行卡信息,并利用这些资料冒充银行工作人员随意划扣您账户中的余额,那么这也构成了
信用卡诈骗罪的
刑事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