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律师费用的议定不仅取决于特定案件的特性和复杂性,同时也需要充分兼顾律师的个人专业水平和工作投入程度。
因此,对于每一宗案件的起价和所收取的总律师费用都应在充分咨询并深入讨论后,由律师与客户共同商定。
在律师服务领域,
代理费用的收取通常存在以下四种主要方式:
首先是“按照案件单位”进行计费;
其次是以“标的额”作为计量依据来计算收费金额;
另一方面,也可以选择采用“按时收费制”;
最后,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律师机构开始尝试实施“风险
代理”制度。
而风险代理又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类型:
一类为彻底的风险代理,即在接受客户委托之初并不收取任何代理费用,待案件取得胜利或者收到执行款项之后再进行核算并按照约定的协议规则进行结算;
而另一类则属于部分风险代理,即在委托之初就预先收取一定比例的代理费用,然后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追加资金投入。《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