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所确立的相关法律准则,民间事务的维权期限设定为三年,自某一项请求权人或知悉该权利受侵害以及承担责任之法定义务人开始算起。
对于
劳动合同类
纠纷,
仲裁程序给予了一年的有效伸张权益期限,同样是从
当事人发现或有理由知道自身的利益因他人行为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若当事人对
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便有权、也必须在十五天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申请。《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