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租赁终止后是否可归还中介
佣金这一问题,我们有如下明确的答复。
所谓中介佣金乃是在购
买房产或租赁房屋等市场交易活动中,中介机构基于其为委托方提供
代理服务所需付出的人力物力而收取的合理费用。
当促成双方
签署合同,中介职能得以圆满履行之后,绝大部分情况下,中介佣金将无法申请退还。《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
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
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