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法律
法规之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须优先采用仲裁作为解决途径。
具体而言,在处理此类
纠纷时,需将
仲裁程序置于首要位置;
对于未能达成合意的仲裁结论,双方皆有权在获悉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算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的人
民法院提交
诉讼请求。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劳动争议
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在这一年限内提起仲裁的均应受到保护。
此种仲裁时效的起算日期为
当事人明了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那一刻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