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若
债务人由于
犯罪行为被拘禁或服刑,导致其无法按时偿还
信用卡债务,可寻求委托他人
代理相关事宜进行解决。
然而应当注意的是,即使存在因涉案
罪名而遭遇人身自由受限的情况,皆不能据此理由免除其所负有的
信用卡法律责任。
如若未能及时与银行取得有效联络沟通或寻求其他亲属友人协助处理此事,可能致使其构成
信用卡欺诈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一旦信用卡出现
逾期未还的现象,银行方面有权对其提
起诉讼
追究责任。
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有权利将违约者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之中,待其从
徒刑之役中释放或解除了
羁押之后,银行便有权力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从而使法院有权利冻结违约人当时所有的在产资产。《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