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们将问题细分为两个方面加以讨论:
首先,假设参与者之间发生的矛盾冲突情节较轻,并未引发严重的不良后果时,公安机关通常会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涉事人员依法实施
行政拘留的惩罚措施。
其中,具体的行政
拘留期限为5日至15日不等。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拘留(有时也被公众称为
治安拘留)本质上是
行政处罚,它同时隶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列之中。
在公安系统内,实施的相关行政拘留行为通常都会被记录在案,便于后续的查询工作。
然而,行政拘留并非实质性的
犯罪纪录,公众对此并无必要过于恐慌。
其次,我们考虑到第二种情况——即当爆发的矛盾冲突情节较为恶劣、已经导致了他人受伤程度达到
轻伤及以上,或者参与者肆意殴打他人、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
违法行径时,很有可能已经触犯了《
刑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进而被公安机关采取
刑事拘留的手段来进行侦查和处理。
一旦进入刑事拘留程序,如果在后续的司法
诉讼过程中,涉案者最终被法院认定有罪,那么他/她将会被处以相应的
刑罚,并且留下实质意义上的
犯罪记录档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
案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