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特指那些熟知他人将信息网络作为手段实施各类
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通讯传输以及诸如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关键性技术支持的人或组织所可能触及的
刑事罪名。
尽管信息网络给现代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带来了无法估量的积极推动力,然而在实践当中,确实存在部分不良分子妄图通过此种途径进行
犯罪行为。
面对此类情况,我们必须坚决予以打击,以保护公众利益。
对于涉案人员,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
量刑标准通常会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可能面临
罚金的惩罚。
至于
当事人如果因该罪行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是否有可能获得
缓期执行的机会,这需要在综合考虑具体
犯罪情节,如
犯罪动机、认罪悔过态度,个人主观恶性程度,是否
自首,是否属于
累犯等具体情况后才能做出判断。《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