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涉及
律师费用方面的事宜统一实行市场定价原则,具体收费的数额将由委托人与
委托律师之间进行磋商后共同决定。
对于担任
代理诉讼案件
当事人的情形,其相应的服务收费标准如下所示:
(1)针对不同审判程序阶段,相应的收费标准也将有所差异。
如采取定额收费方式时,收费基准为每单独
诉讼案件3,000元至15,000元。
若采用按
标的额比例收费的方式,在100,000元以下(包含100,000元)的范围内,正常收费比例应为10%;
而当标的额度达到100,000元至1,000,000元(包含1,000,000元)这个区间时,收费比例则调整为6%;
同样地,当标的数值跨入了1,000,000元直至更高的门槛时,收费比例会降至4%;
至于标的达到或超过1,000,000元这一档之后的部分,则执行2%的收费比例。
然而在实际收费过程中,收费的金额仍然会根据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标的的差额进行累计计算。
(2)此外,对于再审以及
申诉等特殊的
诉讼程序,它们的
律师服务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均将按照一个单独的审判程序阶段来进行确立和执行。《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