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缓刑案件底是否可以撤销这个问题,答案无疑是明确的:
不能。
详述如下:
首先,需要明晰的是,缓刑并非是对
刑事责任的豁免,因此案件的底数无法被轻易抹去。
缓刑和免除
刑事责任两者间的区分在于,缓刑判决后,依然存留着执行原本判决
罚金的可能性,比如在
缓刑考验期内,若被告人未再触犯新的
犯罪行为,那么原有的判决将不再执行。
然而,如果在缓刑考察期内重新
犯罪或发现了宣判前尚未判决的罪行,则该缓刑将会被撤销,并针对新发生的犯罪或新发现的罪行进行新一轮的
起诉审判。
其次,尽管在缓刑考察期内有违规
违法行为且其程度相当严重,也可能会导致缓刑撤销采取原判,从而导致案件记录在案。
因为从本质上说,案件记录属于个人的
刑事犯罪历史记录,也就是说缓刑在一段特定时间内仍然有可能实施原有判决,因此案件记录并不可随意删减。《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