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中,针对
九级工伤的补偿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是根据
劳动者本人的
工资水平,支付相应为期9个月之久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其次,当
工伤职工与企业
解除劳动合同时,或者
劳动合同期满后,
工伤保险基金应予以支付一笔一次性的工伤医疗
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要承担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责任。
关于这两种补助金的具体数额,将由各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