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补偿费用(又称房屋重置费),主要是为了弥补被
拆迁房屋所有人在失去原有房屋后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其具体算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及使用年限进行划分档次,并参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主要是为了保障被拆迁房屋住户在搬迁至临时住处期间的生活便利性,其算法是依据临时居住环境进行分类,并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数每月给予相应数额的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主要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
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到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该项费用的具体标准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来确定。
关于
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计算方式,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格。
当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
房屋征收决定时,他们需要向被征收人支付的补偿费用包括:
(1)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此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相应的补助和奖励措施,以便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的补助和奖励。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