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生派遣劳务的员工在工作期间意外去世的情况,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事故保险基金会有义务向他们的
直系亲属发放丧葬
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另一方面,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这些员工购买
工伤保险,那么就需要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这些费用。
为了
保证用人单位能够合法地履行上述职责,应该按照基于本单位该
劳动者全体职工应有的
工资总量,并参考
社会保险事务管理机构所制定的相应缴费比率,按时足额地为派遣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