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申请劳动薪酬无疑是每一位
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之一。
如果雇主未能履行其应尽义务并按时支付
工资,劳动者可以遵循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劳动者有权与雇主进行有效协商,向其明确提出要求支付所
拖欠的薪资待遇;
其次,劳动者还能选择前往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以此方式促使雇主尽快补足所拖欠的工资;
第三种方式,便是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交
仲裁申请,请求仲裁机构介入并强制雇主支付相应的工资款项;
最后,若劳动者对
仲裁结果持有异议,他们仍可
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获得公正的判决和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
劳动争议案件实行
仲裁前置原则,即未经
仲裁程序不得直接进入
司法诉讼阶段。
此外,对于有书面
欠条的情况,劳动者也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雇主支付欠条中所载明的工资金额。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