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乡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
征收补偿过程中,我们将严格遵循以下的安排。
该补偿方案以
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国土规划部所进行的测绘数据作为基础依据来制定适当的补偿额度。
此外,将按照法定程序与要求向被征收方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基地补偿费用、建筑主体本身的补偿费用以及各种装修项目支出所需的费用;
同时,还需要支付安置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因搬迁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对于困难群体的特殊补助以及奖励措施;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涉及到房屋内部各类家电设备的迁移也会有相应的补偿措施;
最后,对于非住宅性质的房屋,其经营活动所带来的损失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
农村宅基地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国土部门测绘数据为基础补偿,依法支付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及搬迁费、困难补助及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