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未成年
子女抚养权事宜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若父母双方均同意
变更抚养权,同时确保变更
抚养关系后有助于提升孩子的生活质量,则可采用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的方式实现。
然而,如果双方未能就
抚养权变更问题达成共识,那么便可向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变更
抚养权诉讼请求。
在寻求法院判决变更子女抚养权时,必须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如下情形之一: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因
伤残导致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尽到
抚养义务或存在虐待子女的恶劣行径,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了负面影响;
(3)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而该方亦具备抚养能力;
(4)存在其他合理原因需要变更抚养权。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