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拆迁资产补偿方面,涵盖了无法进行搬迁的土地、房产、建筑及地上附属设施,同时也囊括了由于实际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确切损失的机器设备所对应的补偿;
其次,拆迁费用补偿则主要包括了搬迁前期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如搬迁许可证
申请费、法律咨询服务费等,以及搬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费用,以及解聘员工补偿费等多项支出;
最后,根据拆迁政策所衍生出的奖励费用,例如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也是拆迁费用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