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方擅自进行
转租,其所签订的转租合同有效性存在争议,必须等待进一步的司法裁决。
按照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租赁者如未获得房东书面许可而擅自与其他第三方协商并签署转租协议,当房东在知情后确认同意时,次承租人和原承租人之间的
租赁合同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
然而,如果次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对租赁物造成了损坏,那么原承租人有责任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如果原承租人在未得到房东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转租,尽管该行为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有效性,但房东有权选择解除该份合同。
《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
转租合同符合下列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转租
合同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转租合同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条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