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出现因工受伤而引发的待遇
纠纷问题,您应于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处地区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交
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此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
劳动者本人及其
近亲属同样有权在一年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经过
工伤认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待伤势趋于稳定之时再行进行
伤残鉴定。
鉴定结果公布之后,假如用人单位拒绝理赔,您可以向所在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争议仲裁。
倘若对仲裁裁决仍有异议,您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
起诉讼。
在此,我们强烈建议您按照上述流程依次申请工伤认定,因为
赔偿金额仅能在鉴定等级明确之后方能最终确定。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
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
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
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