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第三方决定参与
债务清偿过程时,该第三方将在他们自愿负担的
债务额度之内与
债务人共同承担
连带债务责任。
若
违约金属于其负责范围之内,那么他们也需负担相应的违约金。
同时,在第三方主动选择担任债主之职而
债权人并未反对,或双方已达成协议同意第三方加入债务偿还的情况下,该第三方通常需要对债务偿还负起
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