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遭遇了
拖欠款项长达六年之久的情况,请放心,您仍然拥有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欠债六年并不意味着
诉讼时效已经过期。
在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时,即使
债务已有六年之久,您仍有权提
起诉讼:
首先,若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尚未满三年;
或者在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
债权人自认为权益受到了侵害并向
债务人提出主张的日期至今未超过三年,那么您的
诉讼请求便仍在诉讼时效之内,可以依法进行起诉。
其次,我们需要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作为法律依据。
该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指出,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但如遇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应依其规定执行。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
同样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也应依其规定执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自权益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但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