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个人银行卡丢失并不会直接导致构成
帮信罪。
然而,若要判断是否构成帮信罪,需要考虑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本罪的
犯罪主体主要指一般的自然人或单位。
其次,本罪的主观心态应为故意,即明确知晓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
网络犯罪行为提供助力。
再者,本罪所涉及的侵害客体主要是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
最后,本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则是通过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手段,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便利,且情节较为严重。
关于
情节严重的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4.
违法所得达到一万元以上的;
5.两年内曾经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
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协助对象实施的
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