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为主体被指控犯下
盗窃罪时,他们需要具备以下几类
证据来得以定罪:
首先要有证明决定审判处理结果的关键事实的证据;
其次还要有切实能消除可能存在合理疑虑的有力证据。
只有在这些证据都达到确切无误且十分充足的情况下,我们方可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对其进行相应的
刑事处罚。
而所谓的盗窃罪,则是指那些以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主要目的,通过秘密手段获取公共或私人财物,并且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此类行为的
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
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
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