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人员若因30日限期的
帮信罪获释,其有无案件记录(即所谓“
案底”),主要需要依据该人的帮信罪是否经法院判决定罪。
一旦判定犯有帮信罪并
判刑,便会产生案底。
无论何种
罪名,只要经法律判定构成
违法犯罪,便会留下案底。
即便未实际遭受
处罚,也会存在案底。
帮信罪,即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
犯罪嫌疑人在明知他人将使用其所提供的银行卡进行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银行卡出售或转让给他人,此举已构成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信罪通常是指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本罪是指自然人或单位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前提下,为其
犯罪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条件,
情节严重者。
对于犯罪时年龄尚未满18岁,且被判处5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罪犯,其相关
犯罪记录应予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后,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但司法机关为
调查取证所需,或者有关单位依照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情形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情况严格保密。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