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
撤销婚姻须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因受到威胁或压迫而缔结的婚姻关系、遭受
非法拘禁或身陷囹圄状态下缔结的婚姻关系,以及在对方故意隐瞒
重大疾病病史的情形下缔结的婚姻关系等等。
相应的申请撤销流程如下:
撤销权申请人可向
婚姻登记部门
递交书面申请以撤销相关婚姻关系;
提供所需的证明文件;
待婚姻登记部门对各项
证据进行核实后,若确认情况属实,则应依法撤销该段婚姻关系,并宣布原有的
结婚证书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
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
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
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