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行政诉讼的时效性规定如下:
如您选择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则需在六个月内完成相关程序;
然而,若您在申请了
行政复议之后,决定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请务必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或者
行政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
递交诉状。
对于涉及不动产的案件,自相关
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才提出
诉讼请求的,我们将无法为您提供帮助;
而对于其他类型的案件,自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才提出诉讼请求的,我们也将无法接受您的
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复议机关
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